|
|
| 您的位置:首页 --> 局长信箱 |
![]() |
局长信箱的使用说明 |
1.所发表言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破坏国家形象,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及人民群众的利益;
2.根据《信访条例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局长信箱结合工作职责,受理、处理信访事项,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,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”进行;
3.为了能尽快解决您提到的问题,应实事求是地载明事实、理由、时间、地点、人名等,力求表述准确,尽可能一事一提,不要重复提交;
4.应按规定格式准确填写姓名、联系电话等要素,如无真实的联系方式可能出现信件无法反馈的情况,请予谅解;
5.您的来信我们核实后,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 |
| |
|
|
|
 |
|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