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装备制造业(汽车、数控车床、注塑机、修造船及液压设备等);
2、汽车配件(汽车内外饰件、车灯、汽车电子产品、金属部件等);
3、模具制造(主要为压铸模具);
4、电子产品(电线电缆、光电产业、视听设备及关联产业等);
5、新材料(高分子功能材料、磁性材料、复合材料等);
6、生物医药及医药中间体;
7、不锈钢及其制品;
8、环保节能与循环经济;
9、现代农业(新品种水果、花卉、苗木及无公害蔬菜等)与水产养殖;
10、企业信息化;
11、港口服务业、物流业;
12、信息服务业等。
1、共建联合研发机构(包括工程技术中心、研发中心和实验室等);
2、共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;
3、科技项目合作(联合攻关、解决企业技术难题、开发新产品等);
4、设立技术转移与服务机构;
5、高新技术产业化;
6、科技人员、归国留学人员科技创业;
7、设立科研分支机构;
8、国际间开展科技合作;
9、企业兼职科技顾问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