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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务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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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仑区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内容

一、科技计划管理

(一)管理范围
    全区企事业法人单位

(二)办理依据
    国家、省、市、区有关科技法规和政策

(三)服务内容
    1、制订下达各类区级科技计划、科技项目。
    2、帮助并审核申报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计划、科技项目。
    项目分类:(1)博士、青年基金项目;(2)科研攻关;(3)科技成果推广;(4)新产品试制计划;(5)高新技术成果转化;(6)星火计划;(7)软科学研究计划;(8)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计划;(9)火炬计划;(10)专利补助;(11)高新技术企业;(12)重点新产品;(13)高新技术新产品;(14)重点攻关引导项目;(15)科技兴贸项目等。

(四)服务程序
    区级项目: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——区科技局职能科室初审——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——相关专家论证——公示——报区领导批准——发文下达。
市级及以上项目: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——区科技局职能科室初审——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推荐——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受理——专职机构评估——市科技局相关职能处室复审——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(报上级相关部门)。

(五)职能科室
    工业项目:综合计划科 责任人:郑 辉 联系电话:86781158
    农业项目:农业科技科 责任人:邱赛萍 联系电话:86781159

二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

 (一)认定对象
    全区企业法人

(二)认定依据
    国家、省有关法规及《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》等。

(三)认定程序
    申请认定的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核认定书》 ——相应职能科室初审——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推荐——市科技局高新处——认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查——市高评委核定批准。

(四)职能科室:
    综合计划科 责任人:郑 辉 联系电话:86781158

三、科技成果管理与科技进步奖励

(一)服务范围
    全区企事业单位、学校、科研院所

(二)服务内容
    1、帮助有关单位进行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;
    2、承办区科技进步奖励工作;
    3、推荐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创新特别奖。

(三)办理依据
    《宁波市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》、《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》等有关法规。

(四)办理程序
    1、科技成果鉴定
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——区科技局职能科室初审——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推荐——市科技局或省科技厅相关处室批准——相关专家鉴定 ——市科技局(或省科技厅)核准
    2、科技进步奖励
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——区科技局职能科室初审——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推荐——相关专家评审——公示 ——报区政府批准(申报市级以上进步奖的报市、省、部科技主管部门)。

(五)职能科室
    工业项目:综合计划科 责任人:郑 辉 联系电话:86781158
    农业项目:农业科技科 责任人:邱赛萍 联系电话:86781159

四、技术合同认定

(一)管理范围
    全区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人

(二)办理依据
   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》、《宁波市技术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。

(三)服务内容
    1、从法律和技术上认定;2、核定技术性收入;3、分类登记

(四)办理程序
    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自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。
    申请人提交《技术合同》和相关证明材料——区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(金额大的项目要进行调研)。
   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收费标准,按甬价费[1995]19号、甬财综[1995]20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,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合同,受理后一般在3日内审理完毕。因情况不明需作进一步调查核实的,在10天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。

(五)职能部门
    北仑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
    责任人:邵翠珍
    联系电话:86781161

五、北仑区科技局政务公开自律制度

(一)自律措施
    1、实行亮牌服务制度,便于群众监督;
    2、实行文明服务制度,热情为基层群众服务;
    3、实行限期服务制度,接受社会监督;
    4、实行首问责任制度。凡来本局办事者,被询问的第一位本局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制的责任人,应向办事者提供热情服务,属其他同志承办的,应告知承办人姓名及办公地点。

(二)奖惩规定
    1、对表现突出的先进科室和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。
    2、对违反工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,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赔礼道歉、公开检讨、扣发奖金等处理。
    3、在工作中如有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的,被群众投诉、举报,一经查实,从重处罚。
    4、对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的违纪者,按规定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,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(三)投诉办法
    区科技局设立自律监督小组,负责投诉的受理。接到投诉后,一般情况当日处理完毕,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,并将处理结果公开并反馈给投诉者,接受社会监督。
    责任人:张杰
    投诉电话:86781166
    E-mail: zhangjie@netd.gov.cn

六、网站及办公地址

    北仑区科学技术局网站:www.blkj.gov.cn
    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(北仑分市场):http://www.51jishu.com

    办公地址: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A楼B0701-B0718室 邮政编码:315800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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